来源: 赞赏小侠
2022-06-07 09:45:25
内容来源:2019年3月29日,在北京举办的混沌大学5周年返场大课上,迅雷创始人程浩进行了以“ 企业进化最优路径--精益创新”为主题的精彩分享。笔记侠作为合作方,经主办方和讲者审阅授权发布。
讲者 | 程浩
第 3397 篇深度好文:12871 字 | 15 分钟阅读
精彩笔记•商业思维
本文优质度:★★★★★ 口感:石榴
阅读前先思考:
创新的真相是什么?
渐进式创新有用吗?
什么是划时代的创新?
今天主要讲的内容是创新,迅雷在技术创新上是有发言权的,因为大家知道,迅雷不是第一个做下载的,但我们通过P2SP算法,把整个下载速度提高了5到10倍,革新了这个行业,给用户带来非常好的体验。
接下来跟大家主要分享三个话题,第一个是有关创新的一些真相,第二个是未来的一些创新机会,第三点是怎么做一些划时代的创新。
一、有关创新的真相
1.小公司的创新比大公司要容易很多
有关创新的真相,第一个是小公司的创新比大公司要容易很多。
大家可能会疑问说小公司既没钱又没资源,为什么反而更容易创新?
其实正因为没钱没资源,所以逼着你必须创新,一家创业公司如果做一个3年前别人都做过的事,既不会有投资人投你,你也很难战胜行业的前行者。
但对大公司来讲,创新反而是非常难的,因为大公司有各种各样的掣肘。诸如沟通机制比较复杂,或者决策机制很慢,或者文化不鼓励创新,或者老板不容忍失败,再或者激励机制不够等等,阻碍大公司创新的因素很多。
同时大公司还有一个创新惰性,就是大公司有钱,因为我有钱,可以把做的好的小公司直接买了。特别是美国和硅谷的一些公司。
像英特尔和苹果每年都会做大量的并购,其实都抱有这个想法。我等你创新好了,拿钱收获成果就行了,还不会分散主营业务的精力。
2. 创新是手段,不是目的
第二点想和大家分享的是,创新是手段,不是目的。
为了创新而创新,这件事本身就错了。
我举个熟悉的例子,周星弛的一部电影叫《国产凌凌漆》,里面有这样一个画面。
达文西发明了一个太阳能手电筒,只要在光源的情况下,太阳能照到的地方,这个手电筒就能发光,这确实是一个创新,以前没有这种光源手电筒。但这种东西是为了创新而创新,完全与实际使用的目标背道而驰。
更搞笑的是后面一句话台词,周星弛问他,那光源手电筒晚上怎么用呢?晚上没太阳。然后,这哥们又拿出另外一个手电筒说,我拿这个照这个不就亮了吗?
再举第二个例子,以前的老式电话亭都是投币式的,现在投币不方便了,那怎么办呢?
贴个二维码,只要手机一扫,就可以打电话,挺创新吧?帮电话亭解决了移动支付的问题。但还是觉得很搞笑,为什么呢?我都能手机扫码了,我为什么还用公共电话呢。
所以,创新是手段,不是最终的目的,那么创新的目的是什么呢?我觉得有几点,创新必须要达成下面的其中一个。
① 极大地提升效率
举个简单的例子,搜索引擎。
我们在没有搜索引擎之前,可能去图书馆、朋友之间互相打探一下或者去黄页查一些资料来获取信息,这个效率无疑是很低的。
搜索引擎出现,极大提升了你获取信息的效率,这是它的价值。
再比如即时通讯。
在QQ、微信出现以前,大家是怎么互相联系的?以前写信、发邮件、还流行过一段寻呼机,效率很低,即时通讯极大解决了互相沟通的问题。
包括迅雷,在迅雷以前下载一个大文件,可能需要一小时,现在迅雷来了,可能需要10分钟,这都属于效率的极大提升,这是创新的目的之一。
② 极大地降低成本
埃隆·马斯克有个公司叫特斯拉,他还有一个公司叫SpaceX,SpaceX是一家火箭公司,它是帮人发射卫星的。以前,NASA发射一颗卫星找像波音这样的公司可能需要大概数亿美金。
特斯拉一下子把它降到几千万美金了,因为它的火箭可以回收,可以再次利用,特斯拉一下子把成本降到以前的零头,极大地降低了成本。
还有很多中国制造业和服务业中已方兴未艾的,用工业或服务机器人来代替劳动力,一次性投入,不用付工资,只需一些折旧和维护费用,极大地降低了人力成本,这个是未来非常重要的趋势。
3.极大提升用户体验
举个例子,iPhone出来前,我们管它叫Feature phone(功能手机),以前的Feature phone只能打电话和发短信,几乎干不了别的。
现在的智能手机基本什么都能做,可以即时通讯,可以发微信,还可以打游戏,玩儿《王者荣耀》,极大地提升了用户体验。
包括iPad,看起来设计精密复杂,却是在电子消费品里让儿童都能轻易上手的一个产品。我觉得现在iPad的主要用户,就是小孩儿用来玩儿游戏。
大家看到三个创新的目的,你要么极大提升效率,或者极大降低成本,或者极大提升用户体验,这三个里面都提到了一个关键词,叫“极大”。
什么叫“极大”,“极大”是5到10倍,比较颠覆式的创新才能做到“极大”。
4.渐进式创新都是给老大打工
与此对应的,如果做不到“极大”,我们就管它叫渐进式创新,渐进式创新对创业公司是最不可取的,创业公司不应该搞渐进式创新,为什么?渐进式创新都是给老大打工。
举个例子。我印象里和傅盛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餐厅里吃饭,他那时的主要精力还在杀毒软件上,他就讲自己和360的战争,很苦恼,说我们好不容易创新出一个功能,把产品做出来了,但发现一周后竞争对手也有这个功能了。可以看出,如果你不是行业老大,做这种微创新就是给行业老大打工。
包括我们以前做迅雷,因为我们有一个非常颠覆性的创新,把下载速度从5倍增长到10倍,所以我们一下子变成了市场老大。
所有的竞争对手都开始抄我们,他们推出了一些他们觉得不错的东西,我们也有我们的产品经理,我们每周都在观察我们这些竞争对手发布了什么新功能,好的我们也直接就拿过来用了。
这就是创业公司,如果做微创新、做渐进式创新,一律都是给市场NO.1打工。
再包括前几个月特别热闹的子弹短信,子弹短信刚出来的时候,它主打语音转文字的功能,这个做的相对比微信更加友好。
但是,你很难靠这一点局部的功能颠覆微信。因为子弹短信的功能虽然很受大家欢迎,但是很难撼动微信这种强通讯录关系。而且腾讯随时都可以把自身不足改善起来,这对它来讲并不难。
所以等大家过了那个新鲜劲之后,就慢慢就不用了,因为我的好友都没有切过来,我自己没有使用的刚需环境。
5.创新是解四元方程式
创新是什么?是解四元方程式,什么叫解四元方程式?就是说在创新或者在创业过程中,有太多变量,如果这些变量都在持续变化的话,你其实很难去解。
那怎么办呢?四元方程式,四个变量,一定要先摁住其中两个,你认为这两个就是一个固定的值,虽然可能不是最优的,但是还不错的值,你把它摁住了,然后剩下那个就变成二元方程式了。
二元方程式就很好解了,给大家举个例子。
过去一两年有一个新兴创新叫订阅式电商,在美国有一个叫Stitch Fix的公司,这是一家市值近30亿美元的上市公司,做订阅式服装电商。
它的用户体验流程是怎样的?
你先到APP上填一些你的个人信息,举个例子,你的身高多少,体重多少,喜欢什么颜色和品类、哪个牌子的服装,把这些信息填上去后,它每个月给你寄几件衣服过来。
这几件衣服有的你喜欢,有的可能不喜欢,你觉得好就留下来,觉得不好再给它邮回去。
你邮回去的时候,你要告诉它我为什么不要这件衣服,颜色不好、裤腰太紧了,还是材质不喜欢。
那么,Stitch Fix就可以根据你的反馈,你留了哪些,没留哪些,下次推的给你更偏向你个性喜爱的衣服。
现在国内已经有好几个公司都在做这个事情,如果你想做这个事,变量有哪些?我找到了4个比较核心的变量。
第一个变量,有一个产品载体,APP也好,小程序也好。
第二个变量非常重要,是推荐算法。
推荐算法在这里极其重要,如果你每次推荐的东西都被人退了,那你的生意肯定不行。如果你每次推荐的东西都留下来,这肯定是一个非常赚钱的生意,所以推荐算法是个关键变量,能够预测用户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第三个很重要的变量是供应链。
包括服装的设计、生产和制造。找到了用户偏爱的风格,你也得有货源,能不断提供应季的新品。
第四个变量是获客。
我能生产出好的服装,同时也有非常好的推荐算法,最后生产出来也能获客卖出去。也就是得让用户把表填完,把地址输进去,把信用卡录进去,这时生意才能成立。
大家可以看到,你要做生意,这四点你都需要做,但如果这4个同时做,既要做小程序,又要做推荐算法,同时我还要确保供应链是,另外还要能很便宜地获客,这件事太复杂了,链条太长了。
这4件事同时做好非常不容易,中间有一件事没做好,生意都不成立。
所以如果拿四元一次方程式理论,你还有一种选项,就是摁住其中两个,做另外两个。举个例子,我先把供应链和获客摁住,把推荐算法跟APP或者小程序做好,你必须主动想有没有这种方法,其实是有的。
中国有很多网红电商,因为服装是一个高毛利的生意。网红电商听起来好像挺赚钱的,但其实他们把大把的钱都交给淘宝了。
他们也希望能有自己的小程序,有自己的自主流量,他们有这方面的需求。
所以,你可以想想能不能和网红电商做一个合作,供应链由他们负责。因为他们每年有几百甚至上千个SKU,是很成熟的一个产业。同时一些网红达人,也有她自己的公众号、微信群、客户等。
获客方面也交给网红电商,你帮我在你的公众号里做宣传,帮我在你的朋友圈里面,或者微信群里做宣传,我为你专门定制一个电商服务,里面卖的全是你的东西,这样一来,我的供应链和获客问题就解决了。
这个交给合作伙伴了,我主要做APP、小程序,或推荐算法。这道题一下子简化了很多,接下来,我的推荐算法和小程序一旦做的非常成熟,做的非常稳定,做的非常精准之后,我再来把这两个变量摁住,去解另外两个变量。
也就是说,我的推荐算法和APP成熟之后,再去解决供应链和获客问题,那时候,我的供应链可能就不止这一家网红电商了,可能是无数个网红电商,甚至可能和很多传统服装厂商合作,甚至未来建自己的供应链。
创业公司变量太多,不要试图同时去解决这些变量,因为这个太复杂了,任何一个变量你解错了,你其他三个都做好了,可最后一个不行了,你最后这事还是要失败的。
6.创新需要天时
创新需要天时,天时指的是外在的诱因,外面得发生点什么,使得这个事变成一个生意。
天时最大的可能性有两种,第一种是市场变化,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现在中国的人均收入达到9000美金了,催生了消费升级市场。另一方面,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也催生了养老市场。
所以一定是因为外面发生了一些变化,使这个市场的天花板变得更高变大了。
拿互联网公司举例,BAT全都在2000年左右成立,为什么,因为那时中国第一代网民开始形成了。
迅雷当时为什么能做的那么火,它的外在核心是中国宽带互联网的普及。如果一直还停留在拨号上网,那大家要迅雷有什么用呢。
所以任何一个创业机会的成立一定有外在的诱因,市场是其中一个,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的是技术的成熟。
举个例子,现在很多购物中心的地下停车库都开始用机器视觉直接识别车牌,以前也有这种需求,但是以前为什么没人做这个事?是因为以前的识别算法不够好,总识别错,造成无法结算拥堵,那还不如不识别。
所以,假如今天有一个创业的机会,你一定要分析一下这个创业机会的产生,到底是有什么天时,或者有什么外在的诱因。
是因为这个市场成熟了,以前没有这个市场,现在有了,还是以前这个市场太小,现在变成熟了,还是以前技术实现不了,技术太贵,现在开始平民化了,一定有这样的外在的诱因。
如果你发现你打算做的这个事,这个市场很多年前就有,也很大,而且这个技术很多年前也可以实现,这时你一定要犹豫一下,什么呢?为什么这个事之前没人做?你必须要问自个这个问题,仔细想想为什么之前没人做?
最大的可能是,这是一个伪需求,不是真正的市场。
千万别觉得这样的点子只有自己能想到,因为中国的聪明人实在太多了,在创业的大潮竞争中,从来不缺乏同类项目和竞争者。
7.商业模式的创新
中国过去20年互联网的发展,大多是商业模式的创新,我们真正的技术创新其实是凤毛麟角的。
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各有各的优缺点,商业模式创新的缺点是门槛低,竞争极其激烈,它的优点是成长速度快,比较容易形成规模。
技术创新刚好相反,它的门槛壁垒很高,但周期很长,以色列有一个公司叫Mobileye,后来被英特尔用153亿美金收购了。这个公司是1999年成立的,它的第一笔收入在2007年,是8年之后。
给大家再举个例子,Google的自动驾驶现在改名叫Waymo。Google的自动驾驶项目是2009年开始做的,也就是9年前,到现在还没有商业化,而且我觉得它离商业化还很遥远。
所以,商业模式的创新和技术创新,它们各有优劣势,我们作为创业者应该选择哪个方向,完全取决于你对哪个方向更擅长。
说到这里我就想起以前的中兴事件。中兴事件发生后,所有的媒体、老百姓都开始口诛笔伐,说中国的创业者,为什么都不做芯片,全是去做什么打车、补贴、O2O去了。
我觉得他们也挺委屈的,坦率来讲,中国的VC不是没投芯片,其实VC投了很多芯片,但是以前在中国做芯片的创业公司几乎没成功的,很多大家知道都是在吃国家补贴的。
美国芯片非常发达,但大家要很清晰地知道一点,美国投VC入互联网的钱也远远要超过投入到芯片的钱。
这就是商业规律,你投芯片,现在芯片公司,英特尔或者英伟达的市值最高,一个2000多亿美元,一个1000多亿美元。
但是,我们看美国现在市值排行榜的前四名,亚马逊、苹果、Microsoft、Google、Facebook,这都是互联网公司,而且市值都是8000亿美金市值以上的公司。
如果你是VC,肯定投互联网或者是投无线互联网,投资收益率超过投芯片。所以我觉得我们不用抱怨任何人,这是自然的市场规律所决定的。
换句话说,我们很羡慕说美国人有这么多高科技,有这么多芯片公司,同时,美国也羡慕咱们,中国的移动支付这么方便、外卖服务这边便捷便宜。
8.创业公司必须有持续创新的动力
几乎所有成功的公司,最后成功的几乎都不是他第一天想做的那个事。
腾讯最早是做和寻呼机相关的一些服务,SP移动增值服务。因为马化腾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从事寻呼台相关业务的公司。
迅雷第一天做的也不是下载,是分布式邮箱。我们折腾了大半年,最后觉得不行,换了一个方向,才换到这个分布式下载这个方向。
所以一个公司想要成功,它的商业模式一定是不断演进的。这就要求我们企业必须得有持续创新的能力。
我们做早期VC,主要就是看人。评判创业公司CEO的四个核心标准:
第一个是领导力,就是我和你聊天,你能不能打动我,你说的东西能不能让别人信。如果这个人有领导力,就能聚人,这是极其重要的。
第二个叫创业精神。创业无疑是九九八十一难,每一难必须得闯过去,别过了两三难,第四难就把你给挡住了。
第三个叫执行力。做CEO的可千万别光说不练,你得能按计划目标高效的执行创新业务。
第四条,就是学习能力,这个决定了你这个公司能不能持续创新,到底能够走多远。是做成一个小生意,还是一份大事业。
对于一个早期投资人来讲,学习能力是最难看出来的。但这又是持续创新所必需的东西。
9.阿里是大公司里创新能力最强的
大公司的创新非常难,中国这些大公司里,最影响我的是阿里集团。
我为什么说阿里在创新能力里面绝对是一流的,我们可以回顾一下阿里巴巴的发展。阿里巴巴最早做的是B2B业务。
后来,大概在2003年左右,推出了淘宝,淘宝又带动起了支付宝。淘宝后来演化出来了天猫,支付宝后来演化成了蚂蚁金服,这都是在第二个阶段就(2004-2008)。淘宝商城就是后来的天猫。
再看阿里第三个阶段干了什么?阿里云。阿里大概是从2009年左右开始做阿里云。现在阿里云是中国的NO.1,基本占了中国云计算市场40%以上的市场份额。
然后到现在又有什么呢?现在又有菜鸟、钉钉,盒马鲜生,还有芯片公司平头哥。
阿里的进化曲线,基本上每3-4年都有一波,而且这一波都是很大的一波。
阿里把中国电商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全做了一遍,而且做的市场份额都是NO.1。
中国最大的广告公司,不是百度,而是阿里。
阿里把搜索引擎最肥的一个部分,就是电商搜索,从百度那里给剥离出来了,使得大家在购物想搜索的时候,不是去百度搜索,而是去淘宝搜索。
这样的持续创新的能力对大公司来讲非常不容易,这是阿里发展势头比较猛的最重要原因。
而且阿里除了这个之外,还有一个更牛的,我觉得所有的互联网公司都做不到,就是阿里的高管随便换。
大概两个月前,阿里云总裁胡晓明被调到蚂蚁金服去了,这两个是完全不同的生意,一个是纯的2B属性,一个是比较明确的2C属性。
你说作为领导者,空降之前完全不熟悉对方的业务,也没有自己核心熟悉的团队,怎么开展工作?但是这样的事情在阿里的历史上屡见不鲜。
对别的公司来说,跨部门领导却是非常难。
后来,我带着这个问题和一些同行,和阿里的一些朋友做了些交流,核心答案是阿里强大的组织能力。阿里做到了业务增长和组织进化的双螺旋式上升。这个与主题不相关,我就不详细展开了。
那么简单来说下大公司如何做创新?
第一点特别重要的是做创新业务一定要有敢死队。
敢死队本身有好几个点要注意,第一,敢死队一定得自组织,要把风险透明化,我今天要做一个什么事,这个事的机会是什么,风险是什么,大家谁愿意接受这个挑战谁再上,你如果自个儿都不看好,你就别上。
所以,一定要自组织和风险透明化,同时既然是敢死队,人就不能太多,敢死队的标配是3到5个人。因为简单一句话,一项业务3-5个人干不好,30-50人同样也做不好。
还有一个想单独讲一下,就是说KPI和OKR。
OKR和KPI最大的区别在前面那个O,KPI的全称叫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关键绩效指标法),OKR呢,OKR那个KR叫Key Results(目标与关键成果法),其实跟那个KPI差不多,但区别就在前面那个O,O叫Objectives ,就是目标是什么。
有了这个目标,KR才不会跑偏,否则只有KPI会带来什么问题,就是我为了KPI而KPI。
OKR鼓励你,给自己set up一个比较有挑战性的目标,你把目标设在一个高点,实际完成了80%、70%,甚至只完成了50%,你只要努力了,都OK。
而KPI最大的弊端就是这个数和你的业绩直接挂钩,使得大家并不是绞尽脑汁去想更好的办法,更好的策略去怎么实现这个KPI,而是我绞尽脑汁怎么跟老板谈一个更低的KPI。
我以前在迅雷就非常痛苦,我们每年都要做预算会,最大的痛苦就是跟这些部门的负责人聊他的KPI,他一定会想各种原因,说我的KPI不应该在这,应该在这,但如果是OKR就没这个问题,反正做不到,这个也不会影响到你的业绩。
所以大家记住,创业公司的创新业务一定不要用KPI。
第一大点讲完了,在这里讲的主要是我在创新上的一些感悟。
二、未来的一些创新机会
1.5G
5G大家应该耳熟能详了,中国在个别地区已经开始试验5G了,而且中国应该是未来全球里在5G商业化上走的相对靠前的公司。
5G是基础设施,它催生了很多领域,其中比较重要的是自动驾驶、车联网和AR、VR这些领域。
5G为什么对自动驾驶这么重要?因为这涉及到V2V,V2V叫Vehicle-to-Vehicle,也就是两辆车之间的通信。
现在的自动驾驶有这样的问题,两辆车虽然都是自动驾驶,但后面的看不到前面的路障,只有前面的人能看到,那后面的车什么时候会停呢?
只有我发现你前面那辆车正在停的时候,我才会停,但是跟车速度过快时,仍然有可能撞上去,没来得及踩刹车。
更好的解决方法是什么?是前面的车看到了前面的路障,它直接跟后面的车做一个通信,说告诉你前面多少米有个路障,我要踩刹车了,两辆车同时踩刹车。
包括现在中国交通里,红绿灯的通行效率很低,有很多人开车不专心,等红灯时看手机。
有时都变绿灯了,却还停在原地起步很慢,一个绿灯过不去几部车。
那有了V2V和V2I (Vehicle-to-Infrastructure)通信,车辆间协同动作,同时起步,会大大提升路口的通行效率,减少拥堵。
2.人工智能
我们认为人工智能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第一次工业革命是蒸汽机的发明,第二次是电力,第三次是原子能和半导体的信息化革命,计算机的信息化革命。
第四次工业革命,我们认为不是互联网,而是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和互联网解决的不完全是一类问题,互联网核心解决的是什么问题?解决的是连接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互联网在电商领域发展的最快,中国的互联网电商超过百亿美金市值的有4个,阿里、京东、唯品会和拼多多。
为什么电商能从互联网获益这么大?
因为电商核心的问题就是连接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拿淘宝举例,淘宝几乎把中国所有的买家和几乎所有的卖家全部放到它的平台上了,使一个用户在淘宝平台上基本可以买到所有的商品,这就是连接的价值。
第二个是信息不对称,要弥补信息不对称,为什么我从你这买,不从他那买?因为你是5个皇冠,他是2个钻石,它很好地解决了一个信誉机制的问题。
但不是所有行业的问题都是连接的问题,或者都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最典型的,其实很多实体行业都不是这个问题。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像医疗,我把全中国的老百姓跟全中国三甲医院的大夫全部连接到一个平台上。大家觉得有没有价值?价值很小,因为这个的核心不是连接的问题,你连接得再好,一个大夫一天只能看这么多病人,这个的核心是生产效率问题。
那么,人工智能就可以帮助你提高生产效率,这是人工智能最大的价值。包括像滴滴打车,滴滴打车很好地解决了连接,它是个互联网产品,使得我们打车比以前变得都容易了,但是有一个事情它没有解决,就是打车价格的问题。
它的价格为什么不能便宜?是因为有一个司机在专门为你提供服务,司机的人力成本降不下来,它这个服务就不可能便宜。
滴滴打车解决了互联网的连接问题,但没有解决人工智能擅长的效率方面的问题,所以它解决了一部分问题,但是还有新的问题存在。
在美国有一个叫达芬奇的手术机器人,那个公司叫Intuitive Surgical,这个公司我印象里是一个600多亿美金的公司,就是机器人给人做胸外科的手术,极大提升了手术效率和成功率。
人工智能是未来五到十年的一波长期机会,人工智能对各行各业的改造将远远超过互联网对各行各业的改造,这也是为什么说人工智能是一个大的创新机会点。
3.AR/VR
大概在两三年前,AR/VR 在2015、2016年时火过一阵,但最近两年又偃旗息鼓了,从长期来讲我是非常看好的。
我认为AR/VR是下一代的个人计算中心。
人类过去几十年,个人计算中心不断进化,它满足两个规律,第一个规律是越来越便携,最开始是电脑,电脑显然不便携,后来发展到笔记本,可以放在包里,然后再发展到手机,我可以揣在兜里了。
但是,AR/VR要比它还要便携,我戴一个VR眼镜,两只手就全部解放出来了。
另外第二点,人机交互越来越接近人人交互,或者接近于人的自然交互。
最开始电脑用键盘。键盘是专门为电脑才发明的东西,到了手机,大家可以划一划了,比较接近人的自然交互了。但其实触摸这种方式,也不是非常自然的人人交互,或者人的自然交互。
未来戴上AR/VR眼镜之后,这个交互真的是变成了语音和手势(包括我眼球),这个就跟人人交互没有什么太大区别了。
所以,因为这两条我们认为AR/VR是下一代个人计算中心。但什么时候能实现?我觉得还需要一点时间。
未来AR/VR一旦成熟了,最大的革命性创新机会在社交领域,这也就是为什么Facebook这么看重这个领域的原因。
你想通过VR/AR抱一抱、握个手都可能实现,所以未来我觉得在AR/VR一旦成熟,对社交是颠覆性的,在这里才有颠覆微信的机会。
三、如何做一些划时代的创新
1.人文与科学的融合
① 苹果
第三块跟大家讲讲这个划时代的创新,我觉得第三块我是比较得意的、比较有感觉的一点。说到现在的科技领域,大家通常会想到哪个公司?刚才有同学说到了,一讲这种非常伟大的创新、非常划时代的创新,大家通常会想到苹果。
这是第一张MacBook Air发布会照片。我印象极其深刻,就是乔布斯带着一个信封上来,说这信封里是什么东西呢?上来之后,人家把信封解开,从里面掏出一笔记本出来,哇!整个世界轰动了。
之前笔记本没有做过这么薄的,苹果为什么能在MacBooK Air上做到这么薄?这本身就是他的一个勇于创新的表现。苹果其实干了几件事。
第一件事是什么呢?
它用了全SSD硬盘。
机械式硬盘厚,SSD硬盘很小,你只有用了SSD硬盘,才有可能那么薄,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它取消了CD-Rome,反正U盘、移动存储都可以替代。
第三点,它把网口给去掉了,必须都用无线。但其实那时候乔布斯做这个决定的时候,我相信那时候是很有挑战的。
大家说SSD硬盘启虽然动是很快,但只有64G、128G,这够用吗?事实证明够了,我就用的128G的,用了3年,觉得也够用。这是非常伟大的创新。
所以,乔布斯发明了这个MacBook Air之后,所有笔记本厂商都跟进了,都开始出现SSD了。SSD还有一个特别的好处,你关上它,打开、启动特别快。
所以,这是苹果一个非常、非常伟大的发明。苹果这样的发明非常多,包括iphone,iphone真的是Reinvent(创新)了,苹果Invent或者Reinvent了非常、非常多的行业,特别是电子消费品这块。
像iphone一出来,真的是没有见到过这么大屏的,都是触摸式的,交互体验也很有意思,也包括在iphone后,苹果还有很多创新。
举个例子,苹果是第一个做指纹识别的。再包括把耳机口去掉,它也是第一个做的,这都需要一些勇气的。因为你把耳机口一去掉,只能上无线了。
再包括像ipod,刚出来的时候,为什么特别惊艳呢?因为在ipod之前,其实也有很多(韩国的、新加坡的)MP3 supplier。ipod的最惊艳的一点,它一出来就直接带1G硬盘,你整家的音乐都可以放在上面来,同时还有调音量按转扭,一般是上下键,它是按那个转扭,这个体验非常Unique(独特)。
但客观讲,苹果这几年,我觉得创新少了。但是还是有亮点,这是什么呢?苹果的AirPods,AirPods颠覆了以前对蓝牙耳机的感觉。
以前蓝牙耳机有一个最不方便的地方是,蓝牙耳机一旦接上之后,就一直连着。但你到了公司,或者你不打电话了,你可能就把它摘掉了,这个时候,一个电话进来,我接起电话,说半天,没声音了,其实都连到蓝牙耳机里了,这样非常傻。
而苹果在这里加了一个传感器,你的耳机一摘下来就自动给你断开了,这是非常创新的,而且包括AirPods的Doker,设计的非常精美,它带磁力,同时还可以充电。
我觉得AirPods是苹果近两三年来最大的创新,而它再在手机方面的创新这两年不是那么的让我印象深刻。
总之,苹果的创新产品非常多,包括Macintosh,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因为大家人都普遍比较年轻。
Rlies是1984年1月份是苹果电脑继LISA后的第二部采用图形界面的个人计算机。(第一个用图形计算的PC,用图形界面的PC不是那个,操作系统不是那个谁啊,不是Windows,是Macintosh。)
当年这个东西一出来,真的是全世界轰动,大家都说苹果怎么能做出这么伟大的产品。
后来就一个记者采访乔布斯,问苹果怎么能做出这么牛的产品,然后乔布斯就带着他参观了一下团队,然后他说这位叫什么名字,他是一个非常伟大的建筑师,那位是谁,他是一个非常有名的钢琴师,然后那位叫什么,他是一名历史学家,而这些人又都是最一流的电脑科学家。
这说明一个什么事情?实际上就是一点,苹果创新的秘密就是科技与人文相结合。
② Google的DeepMind
我再给大家举一个例子,大家都知道这个Google的DeepMind(深度学习),Google的DeepMind可能很多人没听说过,但是我一说AlphaGo你们应该都听说过。
AlphaGo当年特别轰动的一件事,四比一战胜了李世石,在比赛之前,除了搜狗的王小川说AlphaGo能赢,大家都不觉得AlphaGo能赢,很多人觉得还得至少再来个三五年,再迭代几个版本,结果AlphaGo四比一轻松战胜李世石。
所以在这儿产生了一个后来大家广为流传的一个笑话,就是说在AlphaGo和李世石刚比赛完,那时候媒体都说,李世石同学,一比四惨败给AlphaGo。
但这事发生了一年之后,所有的媒体全改了,大家知道后来媒体怎么说李世石吗?说李世石是唯一赢过AlphaGo的人类,很有意思。
说AlphaGo或者DeepMind为什么这么牛?
我们看一下它的创始人,叫Demis Hassabis,这是它的CEO,这个Hassabis也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人物,他小时候也很聪明,下国际象棋很强,但他不会下围棋,因为那边西方也不怎么下围棋。
他16岁就去了剑桥大学的计算机系,毕业之后就创业,他主要做的是游戏公司,其实跟他现在做的东西完全没关系。
他大概应该是到了29多岁的时候,他也不知道想起什么来了,说不行,我想读个PhD,他去了伦敦大学读认知神经科学的PhD。
而他在读PhD之前,对人脑完全不了解,我以前看过一段他的文章,就是说在他在读PhD之前,他只知道人脑包括大脑和小脑,其它一无所知。所以,我也纳闷这种人伦敦大学的PhD怎么把他招进去的。
不过无论如何,正是因为他又懂计算机,又懂神经网络。AI一个很重要的专用词叫neural network(神经网络)。
它为什么叫神经网络呢?就是神经科学叫neural science。其实,真正的 neural network就是由neural science引出来的,它就是参考人的大脑机理。
所以正是因为他又懂计算机,又懂脑科学,又懂神经科学,所以在人工智能这方面有了非常突破性的创新。
所以,我想说的这一点就是为什么Hassabis能做出AlphaGo出来,核心就是我想说的第二点,就是说划时代的创新需要什么?
2.交叉学科的融合
需要交叉学科的融合,光懂一个不够,光懂一个你可以把你自己手上的事做好,但很难做出伟大的创新。
其实从过去到现在一直都是这样,古代大家知道在英文里头,博士学位的英文叫Ph.D(Philosophic of Doctor),听起来从汉语直译过来好像叫哲学博士,它这个翻译是有道理的。
因为在古代,所有的科学家都是哲学家,天才几乎都是跨领域的,我们举几个例子。
艾萨克·牛顿,物理学家,他在数学方面有很大的建树,发明了微积分,当然欧洲人觉得是莱布尼茨,英国人觉得是牛顿。
大家知道的牛顿都是他在物理学和数学上的成就,大家不知道的是他还有经济学方面的成就,他是英国皇家铸币局的局长,他在天文学、哲学,特别他在神学方面的研究,大家都不知道。
还有达芬奇,我们是通过《蒙娜丽萨》、《最后的晚餐》等名画知道达芬奇的,但我们不知道的达芬奇还是人体解剖学的先驱,他对天文学有非常深的造诣,他对机械,对军事,对建筑都有非常资深的造诣,这是达芬奇。
尼古拉·特斯拉大家知道他是交流电的发明人,他有700多个专利。他说当时他放弃了申请交流电专利,如果他要求这个利益,他就不知道多少财富了。
但大家不知道的特斯拉是什么呢?特斯拉精通8种语言,同时他还是诗人、哲学家和音乐鉴赏家。
所以,跨学科非常重要,伟大的创新往往来自多学科的融合。
我们重复一下,刚才提了两点:
第一点,科技与人文结合。
第二点,跨学科。
客观讲,中国有很多3C公司,我们也做出来很多我们认为很不错的产品。但伟大的产品,或者说它是一件艺术品,我们觉得好像还有些差距。
核心原因是什么,我有一个观点,不一定百分之百正确。我认为中国的3C公司,或者中国的公司跟苹果相比,最大的差距是我们在人文方面的积累。
但是这不赖我们,至少不赖我们这一代,有个伟人说了这么一句话:
我们这一代人,要学习战争和政治。
是为了我们的孩子们能学习数学和商业。
这样他们的孩子们才能学习诗歌、音乐和建筑。
美国1776年建国,已经繁荣了200多年,所以他们在这方面的积累已经非常深厚了。反观中国,虽然40年改革开放后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但我们在40年前,可能连饭还没有吃饱。
70后普遍都不会弹钢琴。我后来稍微学了点吉他,还是大学的时候为了找女孩儿。
但是,现在的小朋友,会弹琴的人的人非常多,所以他们在人文、艺术方面的积累,蜗居的会慢慢赶上发达国家。
所以,我坚信有一天,如果我们的创业主力军是中国的(2000)00后和(2010)10后的时候,我们一定会诞生出像苹果一样伟大的,能做出这种艺术品,能这么创新的公司。这就是我今天讲的所有内容。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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